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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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工会组织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工会系自治区产业工会之一,成立于1949年10月。其工作接受自治区交通厅党组和自治区总工会的双重领导;接受中国海员建设工会的业务指导;指导本行业的工会工作,领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的工作。

    交通工会主要工作职能: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以公路交通建设为中心,突出工会维护的基本职责,抓好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办实事、办好事,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自治区公路交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贡献; 
    2、对全疆公路交通系统各级工会组织进行宏观管理,以管理直属单位工会工作为主,对非直属单位工会进行业务指导;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交通厅党组和上级工会的决定,结合工作实际完成自治区交通厅党组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反映广大职工群众和各级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呼声,全面履行工会的维护、参与、建设和教育职能,搞好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工作; 
    4、组织制定交通工会的规章制度,组织工会的主要会议和承办重大活动。

    交通工会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交通工会常务委员会与交通厅的联系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交通工会委员(扩大)会议和工作会议; 
    3、协助交通厅党组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抓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4、负责指导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民主管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厂务公开和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负责指导交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5、负责指导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开展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交通职工技协、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和班组建设工作; 
    6、负责协助行政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 
    7、负责做好工会法律和劳动争议工作,负责做好工会法人登记和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厅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厅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9、负责组织公路交通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荣誉休养和职工的疗养工作; 
    10、负责厅、地级以上“职工之家”、“职工小家”管理和复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厅“职工之家”、“职工小家”的评选表彰工作; 
    11、协助交通厅做好公路交通系统“送温暖”活动和“就业再就业”工作; 
    12、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系统的女职工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交通职工的文化体育活动并指导基层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化工作;负责开展职工读书自学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14、负责公路交通系统工会理论研究工作; 
    15、负责交通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资产的管理工作; 
    16、负责直属单位工会经费的审查工作; 
    17、负责交通工会工作信息和网络页面的管理工作; 
    18、办理交通厅领导和上级工会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工会组织机构图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工会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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